调剂公告(学术型+公费)




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2年我校招生的六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具体招生学科研究方向请见我校网站《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均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六个一级学科招收的均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们将按“先填报,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2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3、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的其它规定。  二、调剂程序: 1、国家分数线公布(调剂系统开通)前,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进行预登记,并填写《2012年湖北师范学院调剂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考生可亲自或通过电子邮件将调剂申请表送(发)至相关院系(邮箱地址请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湖北师范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院(系)联系方式),国家分数线公布(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须及时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调剂政策:  1、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免收学费。 2、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优先录取。 3、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4、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四、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6571836  0714-6574229(传真)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