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一)
各位考生:
2014年我校招生的六个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中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具体招生学科研究方向和复试科目请参见《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所有学科招收的均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相关院系或校研招办联系。
一、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4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调剂。考生须及时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发送,不再另行通知),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三、接受调剂生源的学科专业: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Z1
地域文化与文学
0501Z3
审美文化与文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1400
统计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1
无机化学
070302
分析化学
070303
有机化学
070304
物理化学
0703Z3
精细化工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3
教育史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401Z1
教师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
历史文化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
经济与管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
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
040110
教育技术学
生命科学学院
0703Z2
化学生物学与分子生物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0701Z1
信息计算与智能系统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体育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体育)
音乐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0501Z3
审美文化与文学(音乐美学)
美术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美术)
0501Z3
审美文化与文学(绘画与设计美学)
四、学费与奖助体系:
1、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毕业于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入校后可获得10000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其他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可获得8000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业表现分为一、二、三等,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可充抵学费。
(4)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500-2000元的各类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1000-2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6)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工作岗位,岗位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生·年。
(7)困难补助: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及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办理。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6571836 0714-6574229(传真)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3月18日